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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现代物业服务业高水平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4-07-04 来源:新闻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物业服务行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全方面提升居住品质,满足人民群众一直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结合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标“中国式现代化”与“两个先行”目标,坚持党建引领,统筹推进物业服务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层次地融合;持续优化物业服务市场环境,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向品牌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发展,全方面提升物业服务与行业发展水平,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

  围绕打造“宜居在嘉,物业最优”的现代物业服务示范城市目标,到2027年,全市物业行业发展机制体制更完善,物业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行业发展市场环境一直在优化,物业服务与社会治理互促互进,三方协同治理成效不断显现,群众对物业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

  ——社区基层治理能力慢慢地加强。党建引领的业主自治与物业专业规范服务深层次地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逐渐完备,治理能力不断的提高,到2025年全市省级“红色物业”项目创建达到130个,2027年达到200个。

  ——物业行业管理体系更完善。探索建立县(市、区)、镇(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体系,业委会、业主大会全过程管理标准、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更完善,物业服务质价相符、按质论价、考核评价机制有效形成。

  ——社区物业服务的品质大幅度的提高。加强完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推进物业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数字化建设,物业服务的品质显著提升,居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到2025年,全市居住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4%,2027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物业服务企业持续不断的发展壮大。物业服务企业不断向规模化、多元化发展,形成一批优质品牌企业。到2025年全市营收上亿企业达到9家,累计新增就业岗位0.6万个以上,物业服务业营收实现40亿元,2027年力争营收上亿企业达到12家,就业岗位累计增加1万个,全市物业服务业营收突破45亿元。

  1.坚持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建引领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机制,助推物业服务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推进业委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动成立市、县(市、区)物业行业党委。严把业委会人选关,探索建立全面加强对业委会指导把关机制,慢慢地提高新组建或新换届的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积极打造“红色物业”党建阵地,推动“红色物业”品牌提质扩面,积极开展省级“红色物业”项目创建。到2025年,省级“红色物业”项目达到130个,2027年达到200个。对获评省级“红色物业”荣誉的项目,鼓励给予不高于5万元的奖励,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位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参与,不再单独列出)

  2.优化基层管理组织体系。理顺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的关系,建立健全县(市、区)、镇(街道)、社区三级管理体系,加强街道、社区负责日常物业管理工作力量配备。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社区物业管理站,指导推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抓好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党组织建设,打通行业管理与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3.全面推进执法进小区。探索建立“党建引领+物业赋能+监管执法”小区治理新模式,深入推动“星级平安小区”认定。强化物业对违规装修、违法搭建、消防通道堵塞等行为的发现、制止、上报职责,形成“物业吹哨、部门报到”常态化工作机制,打通城市基层治理“神经末梢”。各部门强化对《涉及物业管理的行政处罚事项和执法主体清单》的落实,各地将“执法进小区”工作纳入各地法治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定期组织居住小区联合执法活动,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坚决采取“即查即处”措施,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执法监管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委政法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

  4.引导企业多元经营。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探索新的业态和模式,扩大物业服务范围,实现多元化经营。推进镇(街道)、社区“大物业管理”试点,将物业服务由围墙内向围墙外的绿化养护、环卫保洁、市政维修、公共车位管理、社区资产管理、网格管理、治安管理、市政服务、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延伸,促进企业从单一的物业服务经营向“准公共服务”“城市运营服务”发展。(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5.扶持壮大市场主体。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立足主营,创新发展,通过国资合作、企业重组等方式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向品牌化、规模化发展,鼓励上市发展,按年度评定全市十佳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打造物业服务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到2025年,全市营收上亿企业达到9家,2027年力争达到12家。鼓励各个地区对当年度新纳入规(限)上服务业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不低于3万元的奖励,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办)

  6.推进行业人才教育培训。鼓励本地大中专院校增设物业管理相关专业,加强校企合作,培养专业技能人才。鼓励引导物业服务公司可以提供就业岗位,吸纳本科以上学历管理人才,拓展人才发展空间。依托物业行业协会,组织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在职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最美物业人”选树活动,提升从业人员归属感。(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建设局)

  7.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智慧社区平台功能,采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企业画像,推进信用信息数据共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机制,将物业服务企业社会贡献度纳入信用评估,按年度公布企业年度信用等级,完善信用信息在物业服务招投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应用,到2027年全市的3A信用物业服务企业达18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数据办)

  8.优化市场之间的竞争环境。快速推进行业协会专家库建立,进一步健全物业服务前期招投标机制。持续优化物业服务市场环境,鼓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方式开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活动,提高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选择适配度。完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季度、年度考核评价制度,加大考核结果公布力度。(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9.推动行业秩序整治。强化问题排摸和源头治理,开展物业服务领域常态化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每年开展物业项目的联合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侵占公共收益、超合同约定收费、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按年度曝光一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典型案例,依法规范行业秩序,促进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0.提高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鼓励专业物业服务企业与社区合作,全面推进专业物业服务企业接管社区托管、业主自管的住宅小区。完善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长效机制,推行“先尝后买”物业服务模式,逐步提升居民“花钱买服务”意识,提高全市住宅小区专业物业覆盖率。到2025年全市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4%,2027年基本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民政局)

  11.提升物业服务质效。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建立服务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加强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巡检和养护。如实公布物业服务信息,服务合同履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推广“物业费第三方监管”“承接查验+公证”等监管方式,确定一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差异化、个性化服务,推动形成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优秀案例。(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12.助力城市品质提升。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排头兵”作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义务,积极履行电动自行车充电棚等设施日常管理责任,推进宜居环境建设。不断完善小区环境、秩序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排查、整改提升制度,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常态化开展小区居住环境整治,逐步形成绿化苗木修剪整齐,停车管理有序,消防设施完备,服务规范到位的小区新形象。各地对承接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质效明显的物业服务企业,鼓励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激励。(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文明办、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13.完善物业服务应急联动机制。指导推动镇(街道)、社区与物业企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微型消防站及应急队伍组建,制定突发事件、灾害天气、公共卫生等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管理员、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每年开展应急演练及员工应急处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培训,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14.健全物业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嘉兴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嘉兴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嘉兴市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有效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拓宽优化资金使用渠道,探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安全责任保险。加强物业“两金”管理,实现保值增值,加大公开力度,定期开展检查、审计,公布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增值情况。(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嘉兴银保监分局)

  15.建立行业标准体系。健全物业服务行业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住宅小区、商务楼宇、行政办公、产业园区等服务标准体系,明确物业服务内容,细化量化物业服务事项,划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满足不同层次物业服务需求。推进《智慧社区数字化建设、运营与评价标准》《业委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项目全流程管理标准》等一系列标准指引制定,满足物业服务领域行业发展的需要。(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16.优化物业收费标准。2023年修订完成《嘉兴市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调整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县(市、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以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物业服务成本为基础,完善物业服务市场化价格调节体系,建立服务和价格双向选择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委托第三方开展质价相符履约评估试点,依法严厉查处物业收费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17.加快智慧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建设部智慧社区试点,落地省部合作智慧社区实验室。推进智慧社区管理平台建设,采集房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数据,加强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形成上下贯通的全市物业行业管理一张网。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推进在管项目智慧化改造,引导新建项目按照同步谋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要求,推进平台部署使用。到2027年智慧社区系统在全市专业物业管理小区基本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政务数据办)

  18.提升小区智治水平。全面推行电子投票系统应用,支持开展小区重要事项线上表决活动。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融合线上线下开展社区服务和增值服务。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职责,主动安(加)装具备物联感知功能的系统,满足设施设备动态监测和预警,实现智能化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推进全域智安小区建设,推动智慧安防系统建设和智能安防小区建设,为居民营造安全的居住环境。(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政务数据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全力推进物业服务经济增长与服务民生工作。建立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实施意见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地要积极制定出台各项具体扶持政策,强化资金落实,将相关的奖励资金纳入属地财政预算,在打造企业发展“硬环境”和“软环境”上出真招见实效,营造推进高质量发展氛围。完善三服务机制,定期开展企业走访服务,贴心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助企纾困,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统筹推进。要强化部门之间的工作协同,牵头单位要发挥好抓总作用,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年度任务;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切实履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推动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完善党建统领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机制,助推物业服务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

  推进业委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动成立市、县(市、区)物业行业党委。严把业委会人选关,探索建立全面加强对业委会指导把关机制,逐步提高新组建或新换届的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

  积极打造“红色物业”党建阵地,推动“红色物业”品牌提质扩面,积极开展省级“红色物业”项目创建。到2025年,省级“红色物业”项目达到130个,2027年达到200个。对获评省级“红色物业”荣誉的项目,鼓励给予不高于5万元的奖励。

  理顺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的关系,建立健全县(市、区)、镇(街道)、社区三级管理体系,加强街道、社区负责日常物业管理工作力量配备。

  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社区物业管理站,指导推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抓好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党组织建设,打通行业管理与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

  各部门强化对《涉及物业管理的行政处罚事项和执法主体清单》的落实,强化物业对违规装修、违法搭建、消防通道堵塞等行为的发现、制止、上报职责,形成“物业吹哨、部门报到”常态化工作机制,打通城市基层治理“神经末梢”。

  深入推进“星级平安小区”认定,将“执法进小区”工作纳入各地法治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定期组织住宅小区联合执法活动,提升部门齐抓共管的执法监管工作合力。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探索新的业态和模式,扩大物业服务范围,实现多元化经营。推进镇(街道)、社区“大物业管理”试点,将物业服务由围墙内向围墙外的绿化养护、环卫保洁、市政维修、公共车位管理、社区资产管理、网格管理、治安管理、市政服务、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延伸,促进企业从单一的物业服务经营向“准公共服务”“城市运营服务”发展。

  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立足主营,创新发展,通过国资合作、企业重组等方式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向品牌化、规模化发展,鼓励上市发展,按年度评定全市十佳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打造物业服务龙头企业。到2025年,全市营收上亿企业达到9家,2027年力争达到12家。

  鼓励各地对当年度新纳入规(限)上服务业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不低于3万元的奖励。

  鼓励本地大中专院校增设物业管理相关专业,加强校企合作,培养专业技能人才。

  鼓励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吸纳本科以上学历管理人才,拓展人才发展空间。依托物业行业协会组织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在职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最美物业人”选树活动,提升从业人员归属感。

  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智慧社区平台功能,采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企业画像,推进信用信息数据共享。

  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机制,将物业服务企业社会贡献度纳入信用评价,按年度公布企业年度信用等级,完善信用信息在物业服务招投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应用,到2027年全市的3A信用物业服务企业达18家以上。

  持续优化物业服务市场环境,鼓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方式开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活动,提高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选择适配度。

  完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季度、年度考核评价制度,加大考核结果公布力度。

  强化问题排摸和源头治理,开展物业服务领域常态化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侵占公共收益、超合同约定收费、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按年度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依法规范行业秩序,促进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加大执法力度,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每年开展一次物业项目的联合监督检查。

  鼓励专业物业企业与社区合作,全方面推进专业物业服务企业接管社区托管、业主自管的居住小区。完善老旧社区物业服务长效机制,推行“先尝后买”物业服务模式,逐步提升居民“花钱买服务”意识,提高全市居住小区专业物业覆盖率。到2025年全市居住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4%,2027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落实物业服务客户服务质量主体责任,建立服务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加强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巡检和养护。如实公布物业服务信息,服务合同履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

  推广“物业费第三方监管”、“承接查验+公证”等监管方式,确定一批物业服务公司可以提供差异化、个性化服务,推动形成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优秀案例。

  充分的发挥物业服务企业“排头兵”作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义务,积极履行电瓶车充电棚等设施日常管理责任,推进宜居环境建设。

  逐渐完备小区环境、秩序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排查、整改提升制度,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常态化开展小区居住环境整改治理,逐步形成绿化苗木修剪整齐,停车管理有序,消防设施完备,服务规范到位的小区新形象。

  各地对承接老旧社区物业服务,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质效明显的物业服务企业,鼓励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激励。

  指导推动镇(街道)、社区与物业企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微型消防站及应急队伍组建,制定突发事件、灾害天气、公共卫生等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管理员、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加强日常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每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及员工应急处理专业相关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培训,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制定出台《嘉兴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嘉兴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嘉兴市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有效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加强物业“两金”管理,实现保值增值,加大公开力度,定期开展检查、审计,公布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增值情况。

  健全物业服务行业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居住小区、商务楼宇、行政办公、产业园区等服务标准体系,明确物业服务内容,细化量化物业服务事项,划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满足多种层次物业服务需求。

  推进《智慧社区数字化建设、运营与评价标准》《业委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项目全流程管理标准》等一系列标准指引制定,满足物业服务领域行业发展的需要。

  修订完成《嘉兴市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调整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推动县(市、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以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物业服务成本为基础,完善物业服务市场化价格调节体系,建立服务和价格双向选择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委托第三方开展质价相符履约评估试点。

  积极地推进建设部智慧社区试点,落地省部合作智慧社区实验室。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推进在管项目智慧化改造,引导新建项目按照同步谋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要求,推进平台部署使用。

  推进智慧社区管理平台建设,采集房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数据,加强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形成上下贯通的全市物业行业管理一张网。到2027年智慧社区系统在全市专业物业管理小区基本实现全覆盖。

  全面实施电子投票系统应用,支持开展小区重要事项线上表决活动。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融合线上线下开展社区服务和增值服务。

  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主动安(加)装具备物联感知功能的系统,完善设施设备动态监测和预警,实现智能化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

  推进全域智安小区建设,推动智慧安防系统建设和智能安防小区建设,为居民营造安全的居住环境。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现代物业服务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