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最新新闻
-
暂时没有数据
沈阳二级建造师证书网上查询、证书快递邮寄
发表时间: 2024-03-07 来源:家庭/单位日常保洁
摘要:沈阳市考试院发布《【资格】考试业务网上办 证书邮寄到您家——致广大考生朋友的倡议书》,
广大考生朋友们在疫情稳定前,尽可能地选择“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非现场办理渠道,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0年1号公告,将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月26日,我市启动应对新冠病毒感染从而引起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坚决遏制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全市发生和扩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考试院服务中心作为人员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在此,我们向广大考生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我们倡议,广大考生朋友们在疫情稳定前,尽可能地选择“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非现场办理渠道,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建议考生优先选择网上查询、证书快递邮寄等“非接触式”的线上办理途径,减少往返窗口次数,真正的完成动动手指不跑路、证书邮寄到您家的线上服务。渠道如下:
1.电脑端。您能登录“沈阳考试院官网”(网址:)选择考试动态、在线.微信公众号。您可以在微信主页上方搜索栏中输入“沈阳市考试院”,关注“沈阳市考试院”公众号,在公众号中可分类查询相关信息。
除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查询外,您还可拨打市考试院咨询电话,服务中心咨询热线,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业务解答和办事指导。
2月3日起,证书邮寄服务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的方式办理,邮寄服务热线:
市考试院服务中心位于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如确需到现场办理的,您能提前电话预约,合理的安排出行计划,减少驻留时间。市考试院服务中心将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将佩戴口罩上岗,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办事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积极努力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不佩戴口罩、未携带身份证件、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建议暂不进入中心办理业务。另外,对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且近期去过疫区或接触过疫区人员的办事人员,我们将联系专门车辆送往指定医院就诊。
请广大考生朋友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承担起我们共同的责任,守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
感谢您对沈阳市考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鼠年吉祥、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