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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修建行业的3个税收热点问题

发表时间: 2024-06-07 来源:家庭/单位日常保洁

  参阅一:国家税务总局拟定了《跨县(市、区)供给修建服务增值税征收处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7号公告):

  第十二条交税人跨县(市、区)供给修建服务,依照本办法应向修建服务产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越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组织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处理法》及相关规则进行处理。

  交税人跨县(市、区)供给修建服务,未依照本办法交交税款的,由组织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处理法》及相关规则进行处理。

  参阅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处理法》第六十二条,交税人未依规则的期限处理交税申报和报送交税材料的,或许扣缴义务人未依规则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陈述表和有相关的材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能够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能够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阅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交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第一条、第五条:

  一、小规模交税人产生增值税应税出售行为,算计月出售额未超越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交税期的,季度出售额未超越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产生增值税应税出售行为,算计月出售额超越15万元,但扣除本期产生的出售不动产的出售额后未超越15万元的,其出售货品、劳务、服务、非钱银性财物获得的出售额免征增值税;

  五、依照现行规则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交税人,凡在预缴地完成的月出售额未超越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关于修建公司,常常产生一些一起处理费用,例如: 水电费用、差旅费用、训练费用、咨询参谋费用、会议费用、办公楼的装饰费用等,既服务于简易计税项目也服务于一般计税项目,是否答应悉数抵扣增值税的问题。

  答复:一起处理费用中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有必要要在一般计税项目和简易计税项目中,依照必定的分摊办法来进行分摊,分摊给简易计税项目的处理费用中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够抵扣,只要分摊给一般计税项目的处理费用中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才能够抵扣。

  参阅: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告诉》(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则:适用一般计税办法的交税人,兼营简易计税办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区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依照下列公式核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区分的悉数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办法计税项目出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出售额)÷当期悉数出售额

  关于修建公司,与发包方签定修建合同,授权其他分公司交税人供给服务,由分公司给甲方开具发票并收取金钱,甲方收到分公司的发票可否抵扣的问题。

  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二条规则,修建企业与发包方签定修建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许三方协议等方法,授权集团内其他交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供给修建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交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定修建合同的修建企业不交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践供给修建服务的交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